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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景观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体现了城市的文明交流互鉴程度、区域文化内涵及语言治理水平,也是提供优质城市公共服务的途径之一。语言景观反映了语言与社会语境的共变关系,其文本内容、语种选择、置放方式、呈现比例等要素对城市的语言环境建设和国家的对外形象建构具有隐性调节作用。在全球化和城镇化的驱动下,我国主要城市的语言景观呈现出多语化、多模态化、多载体化、受众多元化等新特征,为城市的公共空间语言治理带来了新挑战。如何提高我国城市语言景观治理水平,通过建设国际化语言环境赋能城市发展,是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品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命题。
传统概念的语言景观是指路牌、广告牌、街名、地名、商铺招牌等各类公共标牌的书面文本。在新的社会文化语境下,“公共空间”被再定义,语言景观的概念内涵不断延伸,其语言使用是多维空间及多方互动产生的话语赋权结果,折射出不同语言群体所占有的社会空间资源。语言景观既能为跟踪解读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语言使用实况提供依据,同时也对城市认同与国家形象具有柔性建构作用和传播效应。此外,官方与非官方标牌中呈现的语言景观差异,反映了语言政策与语言实践的落差,有助于检验现行语言政策的实际效力,能为评价语言规划管理和研究语言生活实态提供借鉴。
语言景观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双重属性,通过语言景观治理协调各语码的使用频率和功能地位,依托物理公共空间的标牌载体培育人文空间,有利于平衡多语并存、多元文化包容的语言生态,对维护公共空间中的语言秩序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当前,我国的主要城市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土地、资本为核心变量的传统城市发展模式正在改变,城市高质量发展面临着要素转换和新的路径选择。语言景观将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语言意识形态“文本化”,以公共标牌的媒介形态改变着公众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语言场景。因此,我们有必要将语言景观治理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激发城市的语言空间活力,开辟协商型话语空间实践与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协同的新路径,实现城市空间的语言要素增量。
目前,我国主体性与多样性并存、多语多言的语言生活已基本形成,语言功能地位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的语言政策规划不断调整完善,语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稳步提高,语言景观法制化建设初具雏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法》《地名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中央法规及相应的地方实施办法均包含语言景观的相关条款。此外,《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地名标志》等一系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发布,为道路交通、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医疗卫生等应用场景中的外文标牌译写提供了规范性指引。地方政府发布的语言景观相关政策文本数量也逐年增加。2013年,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2017年,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展示古都风韵为目的的《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出台,该规范将公共标牌管理从传统语言管理上升到城市公共空间治理的层面,明确了由城管部门牵头负责的综合协调机制,对标牌的大小高度、标牌风格、标牌维护等均作了细化规定。
多年来,国内的主要城市借助大型国际展会活动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契机,以规范外文使用为着力点,探索语言景观治理的新模式,在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例如,北京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及2022年冬奥会先后开展了两轮外文标识纠错行动;2017年,北京市16区城管部门同时开展了集中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匾的亮出“天际线年,上海市为迎接世博会开展了针对双语标识的整治行动。海南、深圳、杭州、重庆等多个省市也陆续开展了公共标牌整治的专项活动。由此可见,伴随着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心向语言生活治理转移,地方政府对语言景观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将持续加大。
一是完善立法。如前所述,我国现有的语言景观相关政策基本涵盖了主要的公共标牌类型,但内容相对庞杂,立法标准和立法逻辑不甚明晰,不同部门行政法规之间标准僵化、互相冲突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地名标牌与道路标牌的拼音使用标准不统一等,整体性和衔接性不足。部分法律法规内容较为滞后,对标牌主体和受众的多元性等现实问题缺乏回应,对如何保障中文与外文的主从关系、标牌用字的准确度和规范性,解决拼音的使用与标牌可读性的冲突等核心问题未能提供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是优化管理。公共标牌监管涉及民政、交通、城管、旅游、园林、文化、质量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涉及面广、权责条块分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语言景观治理效能的提升。一方面,一些部门对城市治理中语言软实力的重要性未形成共识,政策的执行力度不一,资源投入较分散,难以发挥综合效益。另一方面,治理层级不明确,部门间权责存在交叉、空白、模糊地带,未能形成有效的统筹联动机制,对公共标牌的设计、生产、维护等缺乏全周期精细化管理。
提高站位,统筹布局语言景观服务网络。要着力建设与全球城市相匹配的语言景观系统,从长远战略角度出发提升城市的语言治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公共语言空间规划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完善语言景观的顶层设计。广泛深入调研语言景观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及语言管理服务水平,结合不同区域的人口结构,做好官方公共标牌的语种及布点规划,打造具有国际化水平的公共标牌系统,将语言景观的维护和升级纳入城市更新的系统工程中。提供优质的城市语言服务保障,以语言软实力助力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语言生活圈。同时,兼顾工具性与人文性,在语言景观中植入地方文化基因,形成定位清晰、连贯和谐的公共语言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内城市的对外形象,用语言景观讲好中国故事。二是充分发掘语言景观的服务功能。在主要区域合理设置不同类型标牌,融入城市常态化的宣传网络及长效应急语言服务体系,发挥公共标牌在城市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应急信息发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语言景观融入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人机深度交互的导向导视标识系统,提高语言景观的友好度,为城市提供准确、高效、便捷、及时的语言服务。在实现标牌智慧化的基础上,做好语言景观应急网络布点规划,根据不同的场景需求投放多模态、多语种的标牌语言服务,把语言景观应急网络纳入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系统,从语言层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语言景观地方立法,健全法治保障机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语言景观治理的相关立法,填补法律法规的“真空地带”,对语言景观用语用字及设置规范,如语种选择及置放形式、外文译写规范、字体大小比例、标牌制作维护、副牌设置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加强标牌规范标准研制部门之间的纵向合作,实现语言景观规范立法的整体和谐。统筹联动,推进公共标牌相关管理部门的综合执法,建立权责分明、权威高效的监管体制。明确权责划分体系,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避免语言管理主体的缺位,在全周期的框架下加强对公共标牌的精细化流程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城市语言景观的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公共标牌监管的常态化。健全各规制部门的沟通机制,完善公共标牌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制定,及时回应解决语言景观治理中发现的现实问题。
引导多元参与,建设和谐文明的城市语言环境。语言景观的创设涉及政府、机构、个人等多元主体。赋予不同主体对语言景观治理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是解决语言景观中语言现实问题的有效路径。以标牌管理行政部门为主体,面向社会开展全方位的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及规范标准的宣传咨询服务,从整体上提高标牌制作人员及机构的语言规范化意识,引导标牌制作行业自律。增强非官方标牌责任主体的标牌语言规范意识。建立公众对城市语言环境建设的价值共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语言景观治理的公共自觉。从整体上提高公众的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能力,通过语言景观培育和谐文明的城市语言空间。在特色商业区、旅游区及特色社区等试点创建语言景观治理示范区,以点带面,提升城市魅力及城市语言空间品质。